区环保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烟气在线监测、热点网格、移动监测、电量监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
2017年后的新一轮试点中,山东、贵州、深圳等地的投保范围,集中在石油、化工、制药、涉及危废、涉重金属行业。三是确定投保责任限额的标准差异较大。
四是强制投保范围明确。我国已经建立了严格的环境责任法律体系,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这一机制违反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责任限额法定、责任范围法定的基本内容要求。另一方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利于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比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人员定期编辑报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通讯,及时汇总报送各地方试点进展情况,反映试点问题,总结试点成效,为下一步相关立法提供支撑材料。
另一方面,企业不支持,社会评价低。环境风险管理机制缺乏技术引导,导致费率与责任限额的制定较为随意,政策实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容易引发企业对政策公平性的质疑,影响企业投保的积极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于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京证。
到2020年,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城管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牵头落实北京市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由区环保局牵头制定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措施(表),聚焦大型货车运输、施工工地、餐饮企业和汽修维修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随时采取绿化、生物覆盖、硬化等措施,分类施策,动态整治。
由区财政局牵头,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租赁车、驾校车等车辆的抽查和定期检测,除检查车辆排放是否超标外,重点检查净化装置是否拆除、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正常工作。
区环保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环保标识发放、执法检测等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贯彻落实《北京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物流业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自2019年1月起,实现各级各类道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清扫保洁全覆盖。
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餐饮业量化评级管理体系,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一年内依法处罚2次以上的餐饮企业通报食药部门,食药监管部门依据量化分级规定对相关企业实施降级处理。(二十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三十三)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2018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十七)分行业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组织对在用车超标问题较多的车型开展溯源符合性检查,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科委、区环保局配合市科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做好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究、研发及应用,强化精细化管理技术支撑,提高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常态化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工作,为城市建设、污染治理等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市环保局每月通报的关于裸地、拆迁地块的扬尘整治情况,各乡镇、街道立行立改,并建立问题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线索移送至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建立部门协调、信息对接工作机制,食药部门健全餐饮企业台账,定期提供给环保、城管执法部门。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区降尘量下降30%。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二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生态环境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区环保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烟气在线监测、热点网格、移动监测、电量监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形成基础数据台账并动态更新,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加快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多措并举,开展三个一批综合治理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在房屋建设和维修、公路道路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工程中,将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的有关要求作为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要完善行业扬尘监管体系。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措施落实。发挥街巷长、小巷管家和网格员作用,健全问题发现、反馈、处置机制。
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一、二、三类汽修企业喷漆污染标准化治理改造,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的汽修企业退出钣金、喷漆工艺。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进一步完善区环保局检测、通州交通支队处罚、区交通局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通州交通支队、区环保局做好路检路查,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区内主要道路完成市级下达的重型柴油车检查任务指标。区环保局按照市级部署建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住建部门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要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措施,严肃查处营运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二、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到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组织对辖区裸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十)健全完善扬尘监管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目录管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及《北京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完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退出。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区农机中心、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全面加强农作物秸秆、枯草树叶、垃圾等禁烧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各乡镇、街道要修订完善属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